我不厭童但我只喜歡乖的小孩???
昨天在脆上看到這一篇貼文
原 po 後來刪文了
所以我也就不放連結
我們對事不對人
因為真正值得討論的
不是這一個人
而是這段文字
不小心把一個平常藏得很好的句型
完整說了出來
叫做
有條件的接納
如果你說
剛剛那個小孩在餐廳爬上爬下真的很吵
家長應該處理
我完全同意
抱怨一個具體行為
沒有任何問題
但原文真正有意思的是最後那句
我沒有厭童
我只是喜歡乖的兒童聽話的小孩
問題
就在這裡
因為這句話真正的意思其實是
你們這群人要夠安靜夠聽話夠不打擾我
我才願意接受你們出現在這裡
這
就不是單純在批評行為了
而是在替一整個群體
設定被接納的條件
你把主詞換一下就知道了
我不討厭女人
我只喜歡安靜聽話的女人
這 OK 嗎?
我不討厭老人
我只喜歡動作快不擋路的老人
這 OK 嗎?
是不是突然就覺得哪裡怪怪的?
當然
女人老人小孩
不是完全一樣的群體
但道理是一樣的
一個群體有沒有資格出現在公共空間
不應該建立在他有沒有符合你的喜好之上
當你開始認為
只有符合你標準的人
才比較有資格出現在公共空間
那就已經走進歧視的邏輯了
我知道一定有人會說
可是小孩吵鬧是行為啊
批評行為怎麼會叫歧視
沒錯
批評行為當然不是歧視
孩子踢你的椅背
跑到你桌旁亂碰東西
你不爽很正常
父母也當然有責任處理
但對一個兩三歲的孩子來說
坐不住控制不了音量情緒收不回來
很多時候本來就是發展中的正常現象
當然
這不代表父母不用教
而是
有教
也不代表孩子從此不哭不鬧不失控
教育是一個過程
不是按一個按鈕
孩子隔天就長出成熟的前額葉
所以真正的界線很簡單
你可以討厭一個行為
你也可以要求父母負起責任
當然真的有那種小孩在桌上跳家長全程滑手機的
但你該批評的
是那位家長的不作為
而不是把帳一路算到所有孩子頭上
有些人會說
就是因為有這種家長
所以我才會厭童
我聽你在放屁
我討厭你爸媽
所以我就有理由討厭你嗎?
沒有這種邏輯啦
公共空間
不是獎勵乖小孩的地方
父母有教育孩子的責任
孩子也要慢慢學習規範
但孩子不需要先證明自己安靜聽話永遠不造成任何麻煩
才有資格成為公共生活的一部分
孩子不需要靠完美的行為
換取存在的資格
我相信你應該也不會接受
別人因為你屬於某一個群體就先替你決定你是什麼樣的人吧?
你應該很討厭種族歧視吧?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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