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啟事之不斷更新
續前篇
1
聽說這位女士把所有跟他持相反意見的人都封鎖了
2
原來的這個帳號聽說已經找不到?
然後它換一個帳號繼續Po
不過我也看不到了
應該是曾經被它封鎖的人同樣還是看不到吧(?)
3
我想它昨天晚上封鎖人應該封鎖到手很酸
4
其實你刪文沒有用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我證據都保全好了
5
謝謝各位同學的幫忙
目前已經知道他是一個老公是台灣人的香港人
住在台灣
駐唱歌手
2024年結婚
先生是台灣人
攝影師
名字我有了所以完全不怕找不到人
你再換幾百個帳號把我們這些人都封鎖了也不會改變你之前違法的事實
5
人已經找到
提告要件已經完備
現在只差對方家長跟我聯繫
我會幫忙負責所有後續法律流程費用
畢竟這種好像無法代位提告
如果可以那就太好了
6
有人說他有錯在先所以這樣被公審是活該
這樣說好了
即便你在路上看到有一個人亂丟煙蒂
所以就可以不管青紅皂白上去隨便打他一頓?
對等原則你懂不懂?
人家或許違反某些社會公共行為道德的約定
但你是違法
更何況
即便家長做了不合適的行為
但你公開未成年兒童的肖像權侵犯這個兒童權益這樣可以嗎?
所以如果爸爸ㄕㄨㄚ人兒子應該要被抓去關囉
這個世界瘋了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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