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童仔的一顆星
剛剛看到這篇
一位厭童仔給了店家一顆星
理由是
「店家放任三個小孩在店裡鬼吼鬼叫
完全無視其他人用餐體驗」
大家認真想一下這個邏輯
在車站大廳有人吐痰
所以你給車站一顆星
在電影院後排有人一直踢椅背
所以你給威秀一顆星
在公園有人放狗亂跑沒牽繩
所以你給市政府一顆星
在醫院候診區有人一直大聲講電話
所以你給醫院一顆星
在圖書館有人翻書翻很大聲
所以你給圖書館一顆星
聽起來都很荒謬對不對
可是把場景換成餐廳跟小孩
怎麼突然就變得理直氣壯了
這個現象有個名字
叫做歸因錯誤
把該由A負責的事情
算到B頭上
小孩吵鬧
要負責的是家長
不是端盤子給你的店員
不要說常常看到厭童仔在那邊說什麼小孩哭鬧就是家長放任很奇怪
你一天到晚在網路上靠妖你家長也是在放任啊
更何況說「店家放任」這四個字更有事
它預設了一個前提
就是店家「應該」要去管別人家的小孩
那我很好奇
你希望店員走過去
對著別人的小孩說什麼
「小朋友不要吵 那邊有客人不開心」
然後呢
小孩哭了家長尷尬了全店都在看
這個畫面是你要的嗎
還是你真正想要的
是店家直接把這家人請出去
讓你獨享安靜
問題是
你包場了嗎?
包場是要加錢的 朋友
台灣現在的厭童氛圍已經到了荒謬的程度
小孩在飛機上哭叫做爸媽失職
小孩在捷運上講話叫做沒公德心
餐廳貼謝絕兒童變成賣點
家長帶小孩出門像在做賊
我們一邊罵年輕人不生
一邊把所有帶小孩的家庭趕到社會的角落
然後告訴他們
「你們應該待在家就好」
家長也是人
他們需要吃飯需要喘息需要一個可以坐下來吃完一頓早午餐的地方
你值得五顆星
其實
我想給你100顆星都覺得不夠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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