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誰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兩天網路上吵的沸沸揚揚的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MkKyWD?utm_source=copyshare
武漢肺炎》出國、發言引議論 張上淳兩兒雙雙發聲明致歉

利益迴避聲明
先說
我跟張教授一家完全沒有私人的關係
只有過去在台大期間有過公共事務的接觸
我必須說
小張醫師這樣的行為絕對必須被譴責
這在道德倫理上絕對有問題
當然
他可以宣稱他並沒有違法
而實際上在那個當下好像也是這樣
但基本上就是白爛跟自以為是
欠罵

個人造業個人擔
要作為一個什麼樣的自己
請自己負責
只是
搞到他老爸身上我覺得就有點Over了吧
從頭到尾他就是寶山醫院的某位張醫師
而不該被稱作某某某的兒子

我就問你一件事
如果你有一個30歲的兒子
你確定你可以管的住他?
我覺得我應該沒辦法
所以那些殺人放火強暴搶劫孽待幼童的是不是把爸媽也都一起抓起來好了?
除非是他老爸叫唆他去的

現在我也有一個20歲的兒子
原來
我必須為他一輩子的人生行為負責呢
我好怕
其實我兒子在幾年前就把我從他臉書上封鎖了我命令他打開他死都不肯
看來為了我自己好
我把我兒子關在房子裡居家隔離一輩子好了
順便把他網路也都斷掉不准在網路上胡說八道
然後你告訴我你之前在交男女朋友的時候最好都有乖乖聽你爸媽的話
以上
FB原文討論串

0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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