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代理孕母

關於代理孕母
來函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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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醫生您好關於日前女星鄭爽與丈夫張衡赴美找代孕後因情感破裂而欲棄養二嬰兒事件能否分享您專業的觀點呢?
1
目前台灣雖未詳盡立法,但最近好像有通過一讀?
2
取卵過程是否真會造成女性生理損傷?
3
如若真有需求幾歲年齡段是醫學上比較合宜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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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認真的問題
給你一個讚👍

都實話
對於中國藝人為何找代理孕母然後棄養的事情
這我就不多做評論了
畢竟我沒有在關心他國事務我也不知道到底是發生了什麼鳥事說實話也無從評論起
但跟大家聊聊代理孕母這件事情我是願意的

還記得之前有跟大家稍微聊過這個議題👇👇👇
代理孕母
https://drsu.blog/2020/04/16/super200416/

確實台灣現在也已經通過一讀了
今天既然有同學發問
那我就再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當然
我的個性是這樣
關於不孕症我當然懂
但術業有專攻
我還是特別請出我們的生殖醫學專家來跟大家說明
我今天特別請到我們新加入的生殖醫學專家朱伯威醫師來跟大家說明

到這裡一定有人發現
禾馨要做生殖醫學了嗎?
是的
農曆年後開始
一樣的
要做
就做不一樣
先賣個關子
之後有空再跟大家聊聊我想做的是什麼樣的生殖醫學

回到主題
先來聽聽我們朱醫師關於代理孕母這件事情怎麼說吧
原文連結在此👇👇👇
https://www.facebook.com/643646682937966/posts/765293947439905/

對了
朱醫師也寫了很多相關的文章在他的粉絲專頁
有興趣的也麻煩可以加入按讚了解一下喔
特將原文節錄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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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症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部分可以算是所謂的子宮因素(uterine factor)。
顧名思義,患者可能是子宮出了問題,舉凡:
✅嚴重的子宮腔沾黏
✅重度子宮肌腺症
✅先天性無子宮或是其他狀況等
都可能使得這樣的女性朋友即便卵巢功能正常,可以接受取卵手術,再透過 #體外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即 #試管嬰兒)形成胚胎,但卻苦無可以植入胚胎順利著床的機會。

另外,也可能因為本身有重大內外科疾病或年齡。
(高齡的定義,依文獻不同則有不同認定標準,專家定的範圍也從42歲至45歲不定)等因素,使得自身懷孕的過程可能暴露在極大的風險下,此時借助代理孕母的技術則可以避免此類風險⚠️

當然,其他許多個人因素也可能會讓夫妻決定選擇代孕的方式擁有自己的下一代。

當然大家也會有各種疑惑:
例如這樣是否就一定需要接受取卵手術?
那會不會讓卵巢提早衰竭?
這個問題其實在其他的文章中我們也整理過
#凍卵會不會加速耗盡卵子讓更年期提前
👉🏻https://reurl.cc/nnn8DD
#每個月濾泡週期不只一波
👉🏻https://reurl.cc/E2291K

基本上我們每個月都有一波一波不只一顆的濾泡,生理狀況下只會每個月排一顆卵,我們使用排卵藥誘導排卵,再透過取卵手術取出的卵子是原本生理狀況下沒機會長大的一批我們將之取出使用,不會造成卵巢提早衰竭等傷害。

代理孕母在許多國家已經有完整的法律規範,也讓生殖機構在執行相關技術時有所依據。

在台灣,人工生殖法關於代理孕母的修正草案則已於2020年在立院一讀通過,條文中主要適用對象是:
1️⃣妻無子宮。
2️⃣妻因子宮、免疫疾病或其他事實,難以孕育子女。
3️⃣妻因懷孕或分娩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
也期待法條的修正儘速通過,以造福更多渴望養育下一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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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各位新同學
我們有目錄
要發問前可以先找一下喔👇👇👇👇
導覽目錄在這裡
https://drsu.blog/2017/12/18/super-list/
不然置頂文也有👇👇👇👇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331422378/posts/192828068971573/?extid=0&d=n
對了
有同學說我寫太多很難找
關於這點我很抱歉
可以善用搜尋功能喔👇👇👇👇
https://drsu.blog/2018/01/01/super180101/
FB原文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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