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台灣不是不能丟包,是不能丟錯人?

原來台灣不是不能丟包,是不能丟錯人?

這兩天台灣發生了兩起丟包事件

主角不同

結局不同

卻讓人感到同樣的憤怒與不解

我認為真正值得討論的

不是車上發生了什麼

而是

我們怎麼決定

誰值得被保護

誰可以被拋下

一邊是一名年輕男子

在快速道路上被要求下車

最後遭後車撞擊身亡

司機主張乘客酒醉失控干擾駕駛

即便真相仍在調查

輿論幾乎沒有猶豫一致認爲

無論多失序

都不能把人丟在高風險路段

另一邊

是一名五歲的孩子

在接駁車上哭鬧踢椅

全家在交流道口被要求下車

司機同樣主張

乘客行為影響行車安全

但這一次

輿論卻分裂了

除了質疑司機

出現了大量轉向檢討家長的聲音

不會教就不要生

吵到別人剛好而已

甚至合理化被丟包也是自找的

這種轉向

本身就值得警惕

因為兩起事件

司機援引的理由完全一致

都是行車安全

如果安全真的是最高原則

那它就不該隨著乘客年齡或社會觀感而改變適用標準

否則

那就不是安全

而是情緒性的選擇性執法

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

一名酒醉失控的成年人

即便胡言亂語

即便嘔吐

即便造成駕駛壓力

也不構成被丟在快速道路的正當理由

因為我們理解

那樣的行為叫遺棄

而且會出人命

但當對象換成孩子

同一套邏輯卻突然失效

孩子哭鬧

就被視為不可原諒的干擾

孩子踢椅

就被放大成公共危險

甚至被拿來合理化

把整個家庭請下車

這並不是因為孩子比較危險

而是因為

我們對弱小的容忍度

遠低於我們對麻煩的厭惡

很多人愛說

不會教就不要帶出來

但這句話在醫學上

和要求一個重感冒的人不准咳嗽

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五歲孩子的大腦前額葉皮質

負責衝動控制與情緒調節的系統

本來就尚未成熟

要求他在高度壓力與陌生環境下

展現成人等級的自律

不是教育

而是對生物發育的無視

我們一邊高喊少子化是國安危機

一邊在公共空間對育兒家庭極盡苛刻

只要孩子哭就開始審判家長

只要生活被打擾就開始合理化排除

如果一個社會

可以理解酒醉成人的失控

卻無法包容孩子的哭鬧

甚至能為丟包孩子找到道德理由

那我們就必須誠實承認

我們並不是真的在意安全

我們只是在選擇

哪些人值得被這個世界接住

哪些人可以被丟下去

而這種選擇

比丟包本身更冷酷無情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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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Arain M, Haque M, Johal L, et al. Maturation of the adolescent brain. Neuropsychiatr Dis Treat. 2013;9:449-461.

人類大腦負責理性和情緒控制的區域要到二十多歲才會完全成熟

要求五歲幼童在壓力下維持成人般的自律

這不只是教育問題更是對生物發育規律的無知

Petrillo G, Sessa I, Mannarini T. Looking at Children Through the Lens of Adults: The Role of Social Intolerance. Front Psychol. 2019;10:2415.

這項研究指出當社會普遍追求效率與個人秩序時

對孩子這種「非理性」存在的排斥感會轉化為一種道德上的譴責

進而導致公共空間對家庭的排擠與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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