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禮貌當成情緒勒索
飛機是公共運輸空間
不是個人專屬空間
小孩會哭鬧是生理現實
既然是生理現實
就沒有對錯
更不需要道歉
那張小卡很用心
我也相信做的人是真心想減少衝突
只是這篇貼文和底下很多留言都覺得這樣才是對的父母
甚至還有人得寸進尺說這不夠應該要發抗噪耳機
???
早就說過了
厭童仔不是正常人
只會得寸進尺
你以為的善意
很常只會換來更高的門檻
不會換來真正的共存
你可以不喜歡哭聲
你可以覺得很煩
你可以戴耳塞
你甚至可以用抗噪耳機
但你不能把自己的不舒服
直接翻譯成別人有罪
有些人會說那我也來哭啊看你受不受得了
成年人跟嬰幼兒的差別
就在於大腦前額葉的衝動控制
大人可以選擇忍耐可以選擇調節情緒可以選擇用工具降低不適
但你不能要求一個發展中的人類
先把自己消音才配出現在公共空間
父母準備耳塞或小禮物的焦慮
其實建立在一個虛假的假設上
彷彿小孩的存在本身就是騷擾
彷彿公共空間的門票要用賠罪來買
但當你開始用發禮物換取寬容
就等於默默承認了
我有罪
我在打擾你
我需要你批准我存在
這只會讓霸凌更合理化
因為他們分不清禮貌是額外的善意
他們只看得懂
你低頭了
所以我就可以再往前一步
兒童不是特權
但兒童有不被歧視的公共使用權
社會也有責任在公共空間裡
容納那些生理上還做不到完全自控的人
制度與規範真正關心的是安全與基本權利
不是要求父母一路賠笑
更不是把嬰兒的哭變成需要道歉的罪名
所以
寶寶在飛機上哭鬧
沒有違法
也不該被當成羞恥
父母要做的是照顧孩子
不是照顧旁邊陌生人的情緒統治慾
所以
正確的態度
就是不用鳥他們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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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Arain M, Haque M, Johal L, et al. Maturation of the adolescent brain. Neuropsychiatr Dis Treat. 2013;9:449-461.
大腦前額葉負責情緒調節與衝動控制
通常要到二十多歲才會發育完全
所以拿成年人的自控力去要求嬰幼兒
本質上就是缺乏神經科學常識的行為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
兒童在所有公共事務中應獲得優先考量
公共空間的使用權不應因其生理無法控制的行為而被剝奪
這是一項普世的人權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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