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後憂鬱

關於產後憂鬱

來函照登

在臨床診斷上

所謂的產後憂鬱

其實並不是一個可以無限延伸使用的診斷名稱

在 DSM-5 的架構裡

它指的是

重度憂鬱症

加上一個「周產期發作」的註記

這個周產期發作

定義的是

症狀出現在懷孕期間

或是生產後四週之內

臨床實務與部分研究

確實會把追蹤時間放寬到產後一年

是為了提高辨識率

而不是重新定義疾病本身

如果孩子都已經兩歲了

媽媽仍然持續處在明顯的憂鬱狀態

那在診斷學上

通常就不再適合單純稱為產後憂鬱

即使這場憂鬱

真的是從生完那一天開始

但當症狀已經持續超過周產期的診斷時間範圍

而且沒有自然緩解

它就已經轉變成一個

需要被正式面對的長期心理健康問題

就像感冒如果咳了兩年

我們不會再叫它感冒

而會承認

那是一個需要進一步處理的慢性疾病

所以

千萬不要被身邊人說什麼

’都兩年了還走不出來一定是自己想太多‘

這種話綁架

趕快

去尋求專業幫助吧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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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iatric Publishing; 2013.

Putnick DL, Sundaram R, Bell EM, et al. Trajectories of postpartum depressive symptoms. Pediatrics. 2020;146(5):e20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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