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
有同學問我的看法
我想先把界線畫清楚
這不是在評價某一種性傾向或某一個家庭型態
而是把討論放回制度與倫理
把焦點對準三個核心
1孕母的自主與不被剝削
2孩子的最佳利益
3委託方的責任與合規
關於這起事件的引爆點
是把四胞胎當作宣傳主軸的敘事
後續又澄清其實是兩位孕母各生下一對雙胞胎
這裡牽涉到的不只是字眼
而是公開溝通的誠信與透明
因為在代孕這類高度敏感的情境裡
敘事本身會改變大眾對孕母與孩子的想像
也會決定這個議題接下來是往理解走
還是往污名前進
再來談談倫理的基礎
1
國際婦產科醫學會 FIGO 的立場很清楚
任何代孕安排都應以孕母的自願與知情
不被強迫與不被剝削為前提
同時把孩子的權益置於中心
這不是口號
而是每一個流程節點都必須被文件化與審查的原則
2
風險管理是第二塊基礎
生殖醫療界的專業共識多年如一
能避免多胎就避免多胎
因為多胎顯著增加孕產婦與新生兒的併發症與早產機率
ASRM 與 ESHRE 都把限制胚胎移植數量
以及充分告知多胎風險
列為臨床良好實務的重點
而即便只是雙胞胎
早產與相關不良結局的風險也明顯上升
這是大量資料反覆證實的流行病學事實
一旦多胎已經發生
是否進行多胎減胎
涉及醫療風險與價值選擇
ACOG 的建議是
由臨床團隊在倫理架構下
與當事人以充分資訊共同決策
不是藉由輿論拉鋸
3
第三塊基礎是合規與程序正義
合法代孕通常牽涉跨國或跨州的契約、監護、國籍、保險與醫療文件
有律師 有文件 有監管 是基本款
缺一角都會讓孕母與新生兒暴露在風險裡
也讓委託方落入不必要的法律不確定性
這不是道德指責
而是最務實的風險控管
媒體與社群溝通同樣需要自我節制
在演算法獎勵注意力的時代
每個標題 每支影片 都可能把人變成梗
當代孕被包裝成奇蹟 或是當事人被包裝成反派
真正該被看見的結構性問題就會失焦
例如經濟弱勢的剝削風險
臨床多胎預防的制度
以及跨境合規的透明度
最後
我想補上一個台灣社會不能再忽略的現實
目前台灣並未開放代孕
法律上依然屬於禁止狀態
但「沒有開放」並不等於「不存在」
當需求與科技早已越過國界
只要經濟能力允許
人們仍可以選擇到國外進行代孕安排
於是這件事就不會因為立法沉默而消失
反而會在灰色地帶以更不透明的方式發生
所以
一味地打壓或指責
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也無法防止潛在的剝削與風險
真正重要的
是如何兼顧各方權益
在倫理與人權的框架下
建立一個可以被檢視、被討論、被改進的制度
讓孕母受到保障
讓孩子的身份與照顧清楚穩定
讓有生育需求的個人或伴侶
能在陽光下完成他們的家庭願望
這樣的討論
才有機會同時守住孕母
守住孩子
也守住多元家庭的尊嚴
就醬
參考文獻
1. FIGO position statement on surrogacy(2021)
2. ASRM embryo transfer guidelines(2021)
3. ESHRE embryo transfer guideline(2022)
4. ACOG Committee Opinion: Multifetal Pregnancy Reduction(2023)
5. BMC Pregnancy and Childbirth, Twin pregnancy outcomes meta-analysis(2024)
6.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代孕與流量倫理〉(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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