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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保護醫療

今天我們月會

特別請到我最敬愛的同學

呂立醫師

來跟我們分享有關兒少保護的議題

很沈重

但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

我一直喜歡說

做這一塊真的很不容易

你看看呂醫師做了20幾年的主任都沒有換人就知道

代表這是沒有人要做的事

(笑

(其實一點也不好笑

畢竟

人都是自私的

我們私底下都喜歡開玩笑說

在美國做研究最容易拿到捐款的就是攝護腺癌

因為這是有錢老男人會得到的病

在台灣也是一樣

不管你做肝炎做心臟病基金會都容易拿到贊助跟資源

畢竟大家自己都會怕死

但小朋友不會替自己發聲。

小朋友沒有資源

必須靠我們大人們來幫他們多做些什麼

不過

我今天要說一件事

算我孤陋寡聞

我今天才知道

原來在我們民法當中有這條👇👇👇

民法第1085條:「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以愛之名,以管教之名,兒童是世界上唯一可以被合法毆打的族群。

管教懲戒權與虐待的界線在哪裡?

然後

我今天才知道台灣一年兒童保護通報數量一年是118497件

118497。

我太震驚了

原來

需要被我們關注跟想辦法努力改變的事情還有這麼多

百感交集

我還需要多一點時間來沉澱還有咀嚼我今天所收到的訊息

讓我再多思考一下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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