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7
今天我們月會
特別請到我最敬愛的同學
呂立醫師
來跟我們分享有關兒少保護的議題
很沈重
但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
我一直喜歡說
做這一塊真的很不容易
你看看呂醫師做了20幾年的主任都沒有換人就知道
代表這是沒有人要做的事
(笑
(其實一點也不好笑
畢竟
人都是自私的
我們私底下都喜歡開玩笑說
在美國做研究最容易拿到捐款的就是攝護腺癌
因為這是有錢老男人會得到的病
在台灣也是一樣
不管你做肝炎做心臟病基金會都容易拿到贊助跟資源
畢竟大家自己都會怕死
但小朋友不會替自己發聲。
小朋友沒有資源
必須靠我們大人們來幫他們多做些什麼
不過
我今天要說一件事
算我孤陋寡聞
我今天才知道
原來在我們民法當中有這條👇👇👇
民法第1085條:「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以愛之名,以管教之名,兒童是世界上唯一可以被合法毆打的族群。
管教懲戒權與虐待的界線在哪裡?
然後
我今天才知道台灣一年兒童保護通報數量一年是118497件
118497。
我太震驚了
原來
需要被我們關注跟想辦法努力改變的事情還有這麼多
百感交集
我還需要多一點時間來沉澱還有咀嚼我今天所收到的訊息
讓我再多思考一下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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