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生命存在與否的決定
來函照登
其實
這個議題說過很多次了
但我發現
許多人還是無法catch到重點
所以
我願意一而再的說明
直到大家都能夠了解的哪一天
(有可能嗎?
(笑
胎兒有問題建議引產嗎?
1
法律面是第一個層次的問題
這個今天不聊
總之優生保健法上規定不行的就是不行
2
關於非引導性遺傳諮詢(nondirective genetic counseling)
在產前診斷中
非引導性遺傳諮詢(nondirective genetic counseling)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意涵是
我們必須提供充分客觀中立的資訊給當事人(例如孕婦與伴侶)
協助他們在了解風險與選項後
自主地做出符合自身價值觀與人生規劃的決定
而諮詢人員不應試圖影響或左右他們的選擇
譬如說
在這個情況下
根據你的敘述
胎兒是第18對染色體三倍體
醫師應該要解釋檢測的意義準確度和可能的後果
同時也要介紹可行的選擇
譬如說
終止妊娠還是繼續妊娠
並說明這些方案可能的後續過程跟結果
但
醫師‘不應該’直接建議「應該要終止懷孕」或「應該要繼續懷孕」
醫師‘不應該’直接建議「應該要終止懷孕」或「應該要繼續懷孕」
醫師‘不應該’直接建議「應該要終止懷孕」或「應該要繼續懷孕」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為什麼非引導遺傳諮詢這麼重要?
1
尊重自主權
讓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宗教文化倫理或生活背景做出決策
2
避免偏見干預
醫療人員的價值觀不應影響病人或孕婦的選擇
3
避免醫療壓力
即使是面對高風險結果
也讓決策權仍在當事人手上
說實話啦
在現在的醫療環境下
我直接幫你做決定或給你建議
其實才是最簡單的方式
或許很多人還是會覺得這個醫師負責任經驗豐富有權威
(再笑
但
你知道我們奉行非引導性遺傳諮詢的原則才是最花時間的嗎?
而且
這才是最危險最有可能被上脆抱怨這個醫師很混我們患者根本不懂這些然後把決定責任都推給我們都不給建議有夠沒同理心的
不過
我還是願意繼續做那個堅持理想的傻子
(又笑
我知道你不一定在乎
(你最後的那個嗯嗯我大概就知道你的意思了
但是我很在乎
算了
就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