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給年輕人機會
事情是這樣的
這位小姐在星期五那篇某院所臉書律師回應的貼文下留了這段話
我覺得很不適當
很多人也傳訊息跟我說也覺得不適當
結果一查發現她就是那家院所的護理師
其實我這個人不太喜歡為難人
尤其是年輕人
我希望給年輕人機會
所以我請人提醒她
但結果她只是撤文
我等了兩天
我這個人是這樣
基本上你傳一封訊息給我稍微致意道歉一下就沒事
誰能無過?
但你都沒有表示歉意的意思耶
我等你兩天了
難道你也是接下來一樣請你們家律師寫一封八股回應說這事屬個人情緒意見抒發請他人勿恣意妄議嗎?
死不認錯傲慢無禮是你們的文化嗎?
算了
我沒有什麼期待
只是有點兒傷心這個世界怎麼會是這樣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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